各市残联,自治区残联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自治区残联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自治区残联,各市、县(市、区)残联直属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在岗教师,均可申报评审。
(二)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职称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在编教师的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继续实施“评聘结合”。事业单位非在编教师评审管理模式不变。
(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2.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除外。
3.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5.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专业技术人员。
6.对违反师德规范相关规定受到处分的教师,取消其职称评定资格,取消资格的执行期不少于24个月。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人员,其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2026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推荐、评审条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2号)执行。(二)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根据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八条中列举的几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规定程序直接或破格申报相应职称。
(三)“组团式”帮扶干部人才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组团式”帮扶医疗、教育干部人才激励保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组通字〔2023〕21号)精神申报职称,帮扶时间2年及以上的,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别职称,帮扶时间计算为基层服务时间。
(四)进一步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五)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本年度已在各级教育部门进行职称申报的人员,不得进行重复申报。
(六)根据桂人社规〔2021〕11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有关规定,为确保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结合残联系统工作实际,2026年自治区残联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专业原则上限定为“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两项。
(七)明确专业技术资历、成果计算要求。申报职称的资历年限应按足年足月计算,从申报人现有职称授予时间次月算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申报人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申报所需的论文、课题、奖励、专利等各项业绩的终结性成果证明材料,包含论文发表刊物、课题结题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红头文件等。2026年9月1日(含)后新取得的学术、业绩成果,可用于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应当具备所申报系列的下一级职称,不具备的,应当先转系列评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评后再申报高一级时,资历、年限和学术、业绩成果等,可以从转评前取得下一级职称的时间起算。
(八)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教师评审量化评分指标主要内容:
1.学历:学历学位;
2.资历:教龄、现任资格年限、支教经历等;
3.思德和工作表现:思想表现、工作表现、年度考核等;
4.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任务、其他继续教育培训经历;
5.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育人工作、教学工作量、循环教学、示范引领、培养骨干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等;
6.业绩成果:教育教学成效、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个人综合荣誉;
7.论文、著作、总结:论文、著作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
8.综合评价:由评审专家根据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三、申报推荐评审时间安排
(一)单位设岗。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各推荐单位需于9月10日前向自治区残联职改办提交《2026年度中级教师空缺岗位汇总表》(附件2),报送邮箱:gxclrsb@163.com。
(二)个人申报。个人对照评审范围和条件,自评审通知下发之日至2026年9月18日前向所在单位申报,同时提交个人材料,并对申报所提交全部材料作出真实性诚信承诺。
(三)单位审议推荐、主管部门推荐。9月25日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组织考核、公示申报人选5个工作日、组织审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本级残联。各市、县(市、区)残联负责组织审核推荐。
(四)自治区残联职改部门接收及审核评审。2026年9月7日至9月30日为接收审核评审申报材料(含职称材料审核记录表)阶段,10月上中旬筹备评审会并组织评审,10月底完成评审工作。
申报人首次 提交时间 | 单位审核 推荐时间 | 修改补充时间 | 交费时间 |
8月24日8:00- 9月18日18:00 | 9月7日8:00- 9月25日18:00 | 9月7日8:00- 9月27日18:00 | 9月7日8:00- 9月30日18:00 |
说明:1.首次提交时间是指申报人首次成功报送至所在单位的时间;单位推荐审核时间指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议推荐成功报送至自治区残联职改办的时间;修改补充时间是指被我办退回的材料,应在修改补充时间结束前将材料报送至我办;交费时间是指材料经我办初审通过可交纳评审费的时间。
2.以上时间节点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四、申报方式
(一)符合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申报人,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s://my.gxrczc.com)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规定系统规定模块填写上传材料。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未在指定位置填报或未能及时将退回材料完善后上报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原则上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二)申报人需随时关注短信、微信和系统审核反馈信息,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因申报人未能及时将各级职能部门退回的申报材料完善后上报的,后果由申报者个人承担。
(三)申报我办中小学教师系列评委会请在系统选择相应评委会。
中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初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五、申报材料
(一)个人信息。申报人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学历、下一级职称证书、社保关系、继续教育等已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供;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需上传相关材料。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前须自行对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材料进行检查核实,并作出承诺。经查有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和人社部发〔2024〕56号文件等规定处理。
(二)继续教育材料。申报人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申报人申报前需完成规定的 2026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以及 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中小学教师近五年须完成教师培训相关规定的年度培训学分要求,并及时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tce.gx12333.net/)进行专业科目学时登记。2022-2024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
(三)加强对学术成果的审查核验。自治区职改办将在申报系统中设置学术风险预警功能,搭建涉嫌非法出版物数据库,与申报人提交的刊物自动对比,标记风险刊物。申报人应根据提示自行检验并提供核验相关材料,各级审核部门应加大对标记风险刊物的审核力度。
(四)申报材料清单。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申报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提交申报材料,如缺少《自治区残联2026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中标注“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申报材料不得提交单位审核推荐。申报系统中需填写准确有效的本人现用手机号码。
(五)辅助材料。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同一单位出具的辅助材料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直接或破格申报的,申报人应填写申请表(附件5、6)经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参评,并在申报系统中提供达到申报条件的材料,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审核,经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参评,无需单独进行破格审批。
2.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的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口薄本人信息页等相关材料。
3.申报人身份证出生年月与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不一致的,应当由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明确出生年月与退休时间。
4.其他特殊情形,应根据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六、审核推荐程序要求
(一)自治区残联直属事业单位审核推荐程序要求
1.严格落实审核责任。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力度,明确审查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充分考虑本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岗位空缺情况推荐申报人选。对推荐至评委会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占比达到或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10%的,由推荐单位作出说明,自治区残联在系统内对该单位进行通报;达到或超过20%的,由推荐单位作出说明并报送书面整改方案,自治区残联视问题情形和程度予以通报或暂停该推荐单位次年推荐申报权限。
2.规范审核推荐程序。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1)各单位的审核责任人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对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具体操作方式可参阅“广西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操作指南”,采取“接收一个、审核一个、上报一个”的方式,在完成本单位每一位申报人的材料审核后,即可提交上一级部门,无需批量报送。
(2)各单位审核责任人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审核原件并核实真实性后,要在申报系统中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同时提供《材料审核相关记录表》(附件3)并承担相关审核把关责任。属于档案托管的,申报人所在单位与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的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成立职称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人进行审议。审议推荐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推荐人选获同意推荐票数应超过投票总数的2/3。未经审议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需提交盖章扫描的《单位审议小组专家名册表》(附件4)。
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单位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2/3。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级别以上职称。审议推荐可以邀请外单位专家或委托外单位进行。
(4)各单位应对拟推荐对象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并向全体干部职工说明公示地点,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参评。公示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名册(姓名、学历、现有职称及取得时间、申报资格名称、申报专业)、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及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
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5)各单位的审核责任人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对本单位申报人的信息进行审核,组织考核、审议,按规定组织研究、确定推荐申报人选并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并明确是否同意推荐。
(6)完成上述程序后,由各单位审核推荐至自治区残联职改办。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各单位推荐上报后,要随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人材料被退回的情况,并督促申报人员按要求完善材料后再次上报,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市、县(市、区)残联审核推荐程序要求
1.申报人所在单位参照自治区残联直属事业单位审核推荐程序第1-4项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其中,市级单位直接推荐至市残联,县级单位需将申报材料推荐至本级残联,经审核后再推荐至市残联。
2.各市残联负责组织对本级及所辖县(市、区)残联的直属事业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主动向本市职改办进行沟通报备后,直接推荐至自治区残联职改办。
3.各级残联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填报材料的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七、贯彻落实有关政策
(一)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或采用证明为依据,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
(二)继续落实职称评审向基层倾斜政策,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对担任乡村振兴或原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等重大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任务时间记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三)2026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聘的基本程序参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31号)第四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程序”执行。
八、纪律要求
(一)加大学术不端查处惩戒力度。自治区残联作为评委会组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24〕56号文件有关要求,在职称申报的所有环节,加强对学术成果、技术报告的核查力度,审核人员对学术成果有异议的,可要求申报人提供相关原始实验数据、协议、发票等证明材料和研究过程、获利情况等进行核对验证,必要时可以使用查重等手段获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测试、评估或评价,并对申报人进行当面询问。统一审查标准,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鼓励申报人将高质量论文发表在国内科技期刊上,对于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失信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列入职称诚信档案库,树立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申报氛围。
(二)加强诚信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评委会应规范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落实黑名单制度。对申报人隐瞒身份申报、挂靠申报、学历资历业绩弄虚作假的,将失信情况作为评委会评审时重要参考依据。用人单位审核过程中隐瞒、歪曲事实以及评审过程中违纪违规的,按权限移交线索,作进一步处理。如责任人为中共党员,同时移交纪检部门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理。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大面积弄虚作假申报行为的,函告责任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三)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处理职称评审中“说情打招呼”“圈子评审”等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四)加大对恶意举报的查处力度。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自治区残联职改办投诉举报,举报材料应署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否则不予受理。对于虚假告发、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九、其他评审相关事项
2026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收费标准仍按桂价费字〔2006〕359号文件规定执行: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请申报人员在材料提交后及时关注系统流程进度,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缴费。
本通知提及有关政策文件可在自治区人社厅官方网站进行查阅。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职改管理部门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评审政策咨询电话:自治区残联职改办 0771-3186995、3186959;
评审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71-5507957。
附件:1.自治区残联2026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2.2026年度中小学中级教师空缺岗位汇总表
3.职称申报材料审核相关记录表
4.单位审议小组专家名册表
5.直接申报职称申请表
6.破格申报职称审批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8月13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附件1 自治区残联2026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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