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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办理职称认定业务的通知
来源: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06 阅读量: 6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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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要求,普通学历教育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直接认定相应职称。逾期未办理职称认定的,须通过评审取得相应的职称。

因此,请以下即将在2024年6月30日超过职称认定办理期限的人员及时申报:

1. 2021年6月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并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以认定员级职称;

22019年6月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并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以认定助理级职称;

32021年6月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并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以认定助理级职称;

42022年6月取得硕士学位并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以认定助理级职称;2019年6月取得硕士学位并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以认定中级职称;

52022年6月取得博士学位并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以认定中级职称。

更多申报条件和办理流程请查看相关业务办理指南,申报业务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0771-5505012,职称业务转2号线,档案转入转1号线。

 

 

               中国广西人才市场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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